p9032 发表于 2016-2-23 16:36:22

门头沟清代煤业合同窑址考

门头沟清代煤业合同窑址考
张 燕
  据考古发掘报告记载,门头沟煤业开采历史始于辽、金时期。明清时期这个地区发展成为京城百姓取得生活用煤的主要矿区,“都城百万家烟火之煤尽取足于此,则此山之煤值与金等。①” 煤矿开采分为官窑和民窑,官窑服务于朝廷,到清代官窑生产萎缩,取而代之的是大批的民窑涌现。为了保障京城用煤,平抑煤价,清朝政策是鼓励民间开窑,使得清朝民间窑业发展达到极盛。这个时期门头沟小煤窑的开采流行合伙股份制度。这是一种在全国民族工业经济发展中流行的集资模式,它虽不能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制,但与现代股份制有很多的相似。到清朝末期,伴随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德、美、意、比、日等各国觊觎京西煤炭资源,开始与中方合资创办机械化煤矿公司,小煤窑被兼并抢掠,煤窑的合伙股份制度发展转向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股份制。


  关于门头沟煤矿,我们整理出二百余件明、清时期留下的合同,这批资料反映了北京地区早期矿业发展历程,是研究明清以来煤矿工业合伙制转向公司股份制最直接可信的原始资料。这批资料内容十分丰富,合同内容可归纳为主要四点:1、旧、新窑业主。2、窑址、窑名。3、股份配额。4、附加事项。本文以窑址、窑名为大纲,将这批合同分类归纳如下,为深入研究合同内容打下基础。


  一、资料来源


  最早收集关注这批资料的是邓拓先生,1954年邓拓先生在京西矿区收集合同“截至乾隆末年为止的共有137张”②。1983年6月这批合同契约中有42份转归门头沟博物馆收藏。首都博物馆在文革时期保存北京部分抄家文物,其中有门头沟地区清朝及民国时期煤业合同110份。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档案系编《清代的矿业》一书中收录门头沟地区清代矿业合同38份③,其中注明来自北京市文管处有21份④。经过内容比较,得知21份中有18份与门头沟博物馆藏品相同,3份与首都博物馆藏品相同,可证明邓拓先生收集的煤业合同曾经保存在北京市文管处,曾经是首都博物馆2万件契约文书藏品中的一部分。


  二、窑址分类


  这批煤业合同发现地点主要集中在清代京师顺天府宛平县所辖区内,民国三年(1914)时归属京兆地方宛平县,民国十七年(1928)改隶河北省。在民国煤业合同中村落窑址涉及的行政区域有“第六区”、“第九区”、“第八区”⑤。解放后,划归北京市,曾为第28区、第20区、第16区。1952年合并归入北京市京西矿区。1958年京西矿区分解撤销,这个地区改称门头沟区。1994年这个地区的行政区划由5个镇、12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7个镇、3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1个地区。其中,涉及到本文合同地点的有:龙泉镇、大台街道、王平镇(原北岭乡并入)、斋堂镇、清水镇。  


  门头沟是指从圈门到峰口庵的总称。由于这个地区的煤矿业发达,民国九年(1920)有中英合办的“门头沟煤矿公司”,民国三十六年(1947)曾设立门头沟镇,故“门头沟”一名成为这个地区的代称,沿用至今⑥。本文以2006年《北京市门头沟区志》为准。200件煤业合同涉及古村落40余个,统计窑名140余种 。据道光二年(1822)转抄嘉庆元年(1796)《煤窑图》统计⑦,嘉庆年间在19层矿脉上记录260余座煤窑⑧。





  (一)窑址分布


  窑址的分布与门头沟地质结构有关。门头沟煤田煤层主要形成于两个聚煤期,被称为双纪煤田。其中,北岭等地区为石炭纪煤层,西部斋堂盆地、东部九龙山侧低山河谷地为侏罗纪煤层⑨。侏罗纪门头沟煤系的每层砾岩下都有一层煤,称煤线(▲),含可开采煤层5层—10层,煤层总厚10米—15米,最厚达25米。嘉庆元年《煤窑图》中标出九龙山一带从天桥浮西北坡到圈门外南北坡的煤层有22▲(合并为19▲),按煤层厚度分为大、中、小三档,又按煤的质量分为“黑煤”、“明煤”、“白煤”、“子儿煤”、“青煤”、“爆煤”、“腰石”等。在较厚质好的煤层,如“子儿▲”、“黑煤大▲”、“明煤大▲”上,窑址点就多,而质次的煤层“青煤大▲”、“青煤中▲”上,窑址点就少。嘉庆元年《煤窑图》中一个窑名重复出现在不同的、临近的煤层,正是由于多煤层开采的原因。窑与窑之间有相互的关联,上口处煤窑的通风与排水会影响到下口处的煤窑,因此,煤窑之间的合作也需要用合同来约定。


  另外,根据合同标明的年代,发现一个窑名使用时间有长达几十年,甚至延续到二百年以上。据实地调查,煤窑的开采、关闭、再开采、再关闭,直至废弃。这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不固定的采煤进程,变数很大,一个煤窑能连续开采六十年以上的很少,更何况当时的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因此,解释这些合同的内在延续关系要十分慎重。由于数据不完善,不系统,我们推断每个窑业开窑时间均按已经掌握的合同时间估算。


  参考嘉庆元年《煤窑图》及相关的明、清煤业石碑是此文考查清代窑址的基础数据,与《煤窑图》相对应的窑址统计出我们掌握的煤业合同中的35个窑址位置,同时发现在天桥和圈门之间形成蜂窝状的“门头沟村马家峪窑群”。我们可以根据相邻的已知窑址地点推断未知的窑址所在的村落或大致区域。





  (二)窑址归类


  1、张家合同


  关于张家合同共32份(表一),时间是从清雍正一直到解放初期。主要活动在二个区域,今龙泉镇天桥浮村、门头口村一带和王平镇北岭村、官道村、安家滩村一带。


  从雍正四年(1726)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6份“宽普水沟窑” 合同,记载了张家前后三代人,即张从善、张廷辅、张德文,约70余年的开采经营过程。但6张合同均未记载窑址地点。《煤窑图》南侧第(十八)青煤中▲煤层标出“张家宽普窑”,位于梁家桥之北,大概位于今梁桥村、三店村之间的位置。推测“张家宽普窑”与张家“宽普水沟窑”应是同一个窑。“水沟”指“张家宽普窑”开在一条水沟之内。


  《煤窑图》中有三处“桃树窑”,一处标在马家峪煤窑群中间,离“张家宽普窑”不远。一处标在天桥村之西。还有一处标在圈门之西北,位于马家峪煤窑群北缘。张家的“桃树窑”,基本上可以在地图中对应标出,属于门头沟村马家峪窑群。


  有8份合同表明在今王平镇的北岭村也有张家祖遗地。《煤窑图》中不涉及这个地区。今“北岭村” 即指合同中记载的“青山岭村”。清代王平司辖北青山岭村和南青山岭村。清代青山岭村西大渠沟内拥有张家经营的数座煤窑,在乾隆时期有:“岩下窑”、“兴盛煤”、“万顺窑”、“广泰窑”、“坩子煤窑”。道光时期有“通泰窑”、“坩子煤窑”。从乾隆五十一年(1786)到道光二十九年(1849)约60余年间,张家主要经营人是张希虎、张希彦,与他们合伙是安家和罗家。


  张家在王平镇安家滩村也拥有窑业。安家滩村东南距北岭村1.4公里。道光十四年(1834)到道光二十五年(1845)张希彦与安成玉在安家滩开采通顺窑。据安全山文,北京市文管会原藏有煤窑合同中有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山主张希彦、佃户安名远将安家滩村西南大渠沟一煤窑与赵宝应、杨进财伙开窑业⑩。


  张家有8张“岔道村西大渠沟”的合同,“岔道村西大渠沟”与“官道村西大渠沟”应是同一个地区。今地图中有“官道村”,其东南距今北岭村0.7公里。从咸丰七年(1857)到光绪十四年(1888)的30余年中,张秉义同佃户罗永德在岔道村(官道村)经营义兴窑、义顺窑、天顺窑,与之主要合伙者是孙姓。











  2、门头沟村的高家


  今无“门头沟村”。查阅合同,清顺治、康熙、乾隆、光绪年同时有“门头沟村”和“门头口村”两个村子。门头口村位于门头沟东出口,以村东圈门为地标,俗称“圈门里”。到光绪、民国时期“门头沟”才成为地区的代称,有合同记录 “门头沟魏家村”。门头沟是指今从圈门往西至官厅一带的十多个小村的统称,属龙泉镇所辖。清代门头沟村的位置根据《煤窑图》所标,应在门头口村之西北,马家峪窑群所在地,即是门头沟村。与之相关煤业合同共25份(表二)。从清初顺治元年(1644)开始,到道光元年 ( 1821 ),约180余年之间,门头沟村马家峪沟西有高姓地,高家参与开采了白草地窑、下白草地窑(马家峪窑群中)、胁肢窑(马家峪窑群中)、开库窑(马家峪窑群中)、酸枣树窑(马家峪窑群中)、萝卜窖窑(马家峪煤窑群北缘)、兴胜窑(圈门外之东南)、德胜窑(郑家坡)、盈库窑、彩意窑、冷窑、天巧窑等10座,以及《煤窑图》在马家峪窑群中标出的“高家新窑”1座。《煤窑图》中标注高家开窑6座均在马家峪窑群中。关于白草地窑的开采有4份合同,从康熙九年(1670)到光绪二十二年(1896)。盈库窑开采60多年。胁肢窑开采40多年。开库窑开采50多年。在合同中记载的清道光四年(1824)《高福复批会做开库窑合同》中高家马家峪开库窑和嘉庆五年(1800)《曹德批会做开库窑合同》中曹家龙门村开库窑,应是同名不同窑址。











  3、天桥浮村、溂溂湖村


  龙泉镇天桥浮村,在九龙山横岭脚下,村东有过街楼,上刻写“天桥浮”三字。这个村子位于门头沟西山大路中道。《煤窑图》中标为“天桥村”,嘉庆十五年(1810)《天桥浮村重修三义庙碑》记录:“门头村中天桥浮三义大庙一座”,“门头村者,京都之第一重地也,蜿蜒而……盘踞十余里,煤山钟秀,宝藏……灵,足以供邦家万年之用。”从碑文地名的解释考证,可知碑文中的门头村包括天桥村。此村西距溂溂湖村0.5公里。与之相关的合同16份,涉及窑名28个。清初顺治十三年(1656)合同记载“天桥溂溂湖地方”有煤窑14座。核对14座窑址,在《煤窑图》马家峪窑群中标注有“李家地窑”、“菜地(园)窑”、“风门窑”、“常儿窑”。圈门之北岳家坡村处标出“樱桃园窑”、“道儿窑”。在天桥村之西标出“水沟窑”,今溂溂湖村在天桥浮村之西,方位大致一致,所以,“水沟窑”是开在天桥村,其它的窑址是分布在天桥浮到圈门之间。


  溂溂湖村上坟窑,从顺治十三年(1656)到康熙四十五年(1706),由孟家开采约50余年。椹子海窑坐落在姜家祖业正黄旗军地内,位于马家峪窑群中,有上、下窑之分,从康熙二十八年(1689)到嘉庆九年(1804),留下合同6份,记录了由姜兴开始,又经安姓、闫姓、张姓等诸家的经营,开采纪录近110余年。姜家坟煤窑开采记录达120余年。丰盛窑由焦、申二姓开采30余年。巧利窑、沙菓树窑开采纪录近70余年。


  4、其它村落


  潘家涧村是王平口到大寒岭古道上的一个古村落,1943年据光绪顺天府志《宛平县地图》中标注出“潘家涧村”位于焦家岭之西,1995年地图标注为“潘涧子村”。今村已经搬迁。潘家涧村、王平口村、焦家岭村,三个村子呈三角形相邻。《顺天府志》矿政中记录咸丰三年宛平煤窑99座中,潘家涧有煤窑4座。本书中收集与此村相关的合同共8份,记录从乾隆二十二年(1757)到光绪二十一年(1895)约140余年间的5座煤窑。主要的老窑主为刘家、潘家。东四槽煤窑开采记录近130余年。东大▲窑、西二▲窑开采纪录40余年。


  王平口村为原北岭乡最大村,今属王平镇,是京西古道上的一处重要关口,为“入京咽喉,牲畜驮运煤炭昼夜不断”。收集这个村合同7份,记录在近150年之间,他们开采有合和窑、大有煤窑、华兴窑、安平煤矿公司。民国时期有窑主刘廷峻、刘俊声、刘双、刘国祥等。这个地区是最早开办煤窑公司的地区之一。有碑石数据记载,“大有煤窑”从嘉庆十一年(1806)到嘉庆二十年(1815)由于击塌民房仓舍70余间,被官府禁开查封,由镇宪制审讯结案,“大有煤窑”开采9年—10年时间。18年之后,道光十三年(1833)李姓“惟利是求”、董姓“肆意横行,再次开窑,又被告官,再次被官府查封,并刻碑永远查禁{11}。


  岳家坡村是龙泉镇九龙山南侧香道中段上的一个古村落,位于门头口村之北。清兵入关以后,岳家坡村焦家的土地被圈为旗地。涉及岳家坡村焦家合同记录4份。焦家不仅在岳家坡村有旗地,在梁家桥(位于天桥浮之东)也有旗地,开采躲军窑6年。在匣儿村之东也有焦家厢红旗地得意窑,此窑在《煤窑图》中标出。


  岳家坡村西北山上有元代“净明禅寺”遗址{12},曾存元、明碑石6通,现存2通。明景泰六年(1455)《净明寺兴买煤窑地碑》记载,大檀越信官常捐资买到“顺天府宛平县玉河乡大峪窑”,然后再将此窑卖给净明寺为庙产。净明寺在明代就有矿业收入。明天顺二年(1458)《净明寺敕谕碑》,明英宗宣敕谕,净明寺的山林田园不许诸人侵欺。清顺治十二年(1655)净明寺僧人明祥、性还持有“大兴窑”总窑业45日中的地分五日,以持有庙产中的煤窑股份来维持寺庙供养。咸丰四年(1854)《安宝在复批会做大兴窑合同》合同还记录“小店村有大兴窑一座”。龙泉镇岳家坡村与王平镇小店村方位不同,应是同名不同窑址。


  结 语


  门头沟地区煤业合同中涉及的窑址,至今已全部废弃,有许多村落也已搬迁,村名在地图中消失。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村落搬迁、合并、消失的情况常见,村落所属的行政区也不止一次地发生变化。把窑址地名考察清楚,对清代、民国时期门头沟窑业买卖转让、开窑闭窑的发展历程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才可深入。这批合同契在文革中幸存,将会为研究北京地区乃至全国的初期资本主义产生阶段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注释:


  ① 康熙年间《宛平县志》记载顺治年用煤。潘惠楼编着《门头沟文化遗产精粹——京煤史志资料辑考》,北京燕山出版社,2007年,第188页。


  ② 邓拓:《从万历到乾隆——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一个论证》,《历史研究》1956年第10期,第4页。《邓拓文集》第二卷,第550页。


  ③ 《清代的矿业》下册,1983年,中华书局,第414页—第435页。


  ④ 《清代的矿业》的《前言》中记录此书在1981年6月完稿。所以,此书的编者借用北京市文管处的窑契原件应在1981年到1983年出版前后时间内归还。(参见《清代的矿业》第3页。)


  ⑤ 光绪《顺天府志》编绘1943年版《宛平县地图》,《北京市门头沟区地名志》,北京出版社出版,1993年,地图插页。


  ⑥ 《北京市门头沟区地名志》第2页。


  ⑦ 参见门头沟区博物馆编《从历史走来的门头沟》2007年,第101页,插页。孙奎印《一张清代煤窑图》(《京西煤业》香港银河出版社,2005年,第25页。)


  ⑧ 孙奎印统计277座,但应有20余座分布在相邻煤层中,它们应是同一个窑址。


  ⑨ 北京市门头沟区地方志编纂委会《北京市门头沟区志》,北京出版社,2006年,第84页。


  ⑩ 参见安全山《王平地区煤业》,《京西煤业》香港银河出版社,2005年,第245页。


  {11}因毁坏民房而查禁煤窑碑还有:道光十五年(1835)《板桥村军粮厅布告牌》(《京煤史志》第91页。)



  {12}参见《碑刻中的京西采煤业》,《京西碑石纪事》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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