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是2008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的《文化线路宪章》(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所提出的新的遗产类型,并成为近年来国际遗产保护领域的热点之一。根据《宪章》的定义,“文化线路是陆路、水路或其他类型的交流线路,有明确地理界限,为实现既定目标而拥有动态的特定历史功能,其形成源于人类的迁徙和与之相伴的民族、国家、地区或洲际间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观等多维度的持续交流,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促进了相关文化的相互滋养并通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体现。”此理念尤为强调文化遗产的动态性、整体性和连续性,为跨文化、大尺度、多维度的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思路。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不断将文化线路理论运用到具体的文化遗产保护,并相继推动国内重要文化线路遗产如“丝绸之路”、“京杭大运河”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